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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团委网络会议制度 |
1、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会议成本,推进共青团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团组织网络会议的召开,特制定本制度。
2、共青团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局团委”)网络会议暂时统一使用MSN Messenger即时聊天软件平台。
3、市政局团委网络会议召开前应明确会议讨论的议题或研究的工作,一般要预先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做好事先发言准备,积极参与网上讨论。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在会议点名之前将本人名字设置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外号、绰号、昵称等不规范名称。不得在会议中提及其他与会人员的外号、绰号、昵称。不得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称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下,代表出席人应以自己名称登录网络。
5、参加会议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网,保证在线,网络链接建议采用512K带宽(ADSL)以上。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离线,因机械原因暂时离线需及时通过电话联系会议主持人。请在“个人信息——我的状态”的设置中点去“√”。
6、参加市政局团委网络会议的对象应为局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会议前由会议主持人统一将参加对象邀请进入,未经局团委同意不得擅自将其他在线人员邀请进入,如发现违规者会议主持人有权采取中断会议在内的一切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者承担。
7、会议发言不得采用粘贴附件方式,建议采用文字输入或文本批处理方式,文字一律选用宋体、常规、12号字。
参加会议的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无关文件上载进入会议平台,经主持人同意的上载文件需进行查杀病毒后方可上载。
经主持人同意,可以粘贴相关图片、音频、视频文件,严禁在会议发言中粘贴各种无关图案(包括表情图)。
8、市政局团委网络会议不得涉及各类需要保密的工作或文件,请勿在会议过程中粘贴绝密、机密、秘密文件,会议全过程接受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保密工作委员会监督。
9、市政局网络会议安排专人作好记录,与会人员也要作好记录,会议记录以主持人认定为准。网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意见、布置效力等同于一般会议决定,各级团组织要及时贯彻、传达。
10、本制度解释权归市政局团委,并报市政局信息处备案。
共青团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200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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